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建筑、幼兒園等13類典型場所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檢查標準
2019-07-11 點擊數(shù):700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洗浴場所、高層建筑、“多合一”場所、群租房、勞動密集型企業(yè)、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單位、醫(yī)院(住院部)、養(yǎng)老院(老年人照料設施)、幼兒園等13類典型場所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檢查標準。
一、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檢查標準
(一)、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規(guī)定
1.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nèi),或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在居民住宅樓內(nèi)改建公共娛樂場所的,必須停止使用。
2.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nèi)時,未獨立設置防火分區(qū);商住樓內(nèi)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共用的,應當設置獨立防火分區(qū)且獨立疏散。
3.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地下時,應僅設置在地下一層,且與地面高差不大于10米。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發(fā)現(xiàn)不符合設置標準的必須停止使用。
4、耐火等級一、二級的公共娛樂場所房間設置在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門距離安全出口距離不大于25米,位于袋形走道的,房間門距離安全出口距離不應大于9米,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距離增加25%。發(fā)現(xiàn)場所不符合標準的,必須整改。
(二)、消防車道和消防救援場地被占用
1.消防車道設有影響通行和作業(yè)障礙物的,必須清除,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確保消防車道凈寬和凈高不小于4米,消防車回車場地不被占用,并設有“嚴禁占用”等標志。
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被占用,場地與建筑物間設有妨礙消防車登高操作障礙物的,必須清理或拆除,恢復使用功能。
(三)、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1.公共娛樂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必須拆除或者更換。娛樂場所裝修材料應符合如下標準:
(1)公共娛樂場所外保溫應采用不燃性外墻保溫材料。
(2)多層1-3層娛樂場所頂棚應為A級,墻面、地面應采用B1級(難燃性)材料。小于100平方米的娛樂場所頂棚B1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時,裝修材料燃燒性能降低一級,同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時,頂棚降低一級,其他部位裝修材料燃燒性能不限。
(3)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室內(nèi)裝修頂棚材料應采用A級(不燃性)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裝修材料;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室內(nèi)裝修的頂棚、墻面材料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B1級裝修材料。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時,材料燃燒性能也不能降低。
(4)疏散樓梯間、前室、走道的頂棚、墻面、地面均應采用A級材料。
2.電氣線路穿越或者敷設在易燃可燃裝修裝飾材料中的,必須采取穿金屬管保護等防火措施;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周圍必須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
3.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附近設置影響疏散的反光玻璃制品裝修的,必須予以拆除。
(四)、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或半地下部分與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設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樓梯間且未分隔的,必須采用防火隔墻或者乙級防火門將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設置在商場、市場內(nèi)的公共娛樂場所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小時樓板,2.0小時隔墻和甲級防火門進行防火分隔。
2.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必須及時修復或者更換。
3.樓梯間、前室常閉式防火門常開的,必須立即關閉并保持常閉狀態(tài);防火門閉門器、順序器損壞導致防火門不能自行關閉的,必須及時修復。
4.管道穿越墻體處的孔洞、縫隙,豎向管道井與房間、吊頂相連通的孔洞,樓層樓板的縫隙防火分隔不嚴密的,必須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五)、安全疏散通道不暢通
1.公共娛樂場所應采用封閉疏散樓梯,建筑采用防煙樓梯的,場所采用防煙疏散樓梯。場所不符合標準的應責令改正。營業(yè)期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閉、堵塞、占用的,必須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復暢通。
2.在門窗上設置鐵柵欄、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拆除。
3.違規(guī)搭建臨時建筑,占用防火間距、疏散通道的,必須拆除,恢復原狀。
(六)、違規(guī)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違規(guī)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必須停止使用及時搬離。
2.公共娛樂場所存在演藝的,發(fā)現(xiàn)演藝場所使用煙花、爆竹等具有明火、高溫的道具的,必須停止使用。
3.公共娛樂場所使用燃氣取暖爐的,必須立即搬離。
(七)、消防設施損壞停用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停用或者不能正常運行,消防主機老化,影響消防報警和聯(lián)動功能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報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的,必須立即整改,將控制柜設置為自動控制狀態(tài),并設明顯標志。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lián)動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聯(lián)動功能。
4.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供水功能。
(八)、違規(guī)使用電氣設備
1.公共娛樂場所設置的大型LED廣告屏等,與娛樂場所相通的,必須采用實體墻與娛樂場所進行完全防火分隔。
2.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的,必須停止營業(yè)或施工。娛樂場所超負荷用電,擅自拉接臨時電線的,必須拆除相關設備及線路。對講機、電話等電器設備隨意充電,周圍有可燃物的。必須設置獨立場所,與可燃物應保持一定距離。公共娛樂場所內(nèi)使用小太陽電暖器、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九)、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
1.單位未依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的,必須及時明確并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沒有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少于2人,不會熟練操作設施設備的,必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雙人值班。組織參加培訓,確保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在緊急情況下能熟練操作設施設備。
3.微型消防站不符合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隊員不能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必須按照標準配備相關消防裝備器材,定期組織開展針對性訓練、實戰(zhàn)化演練,確保達到“三知四會一聯(lián)通”要求,加強區(qū)域聯(lián)防和聯(lián)勤聯(lián)動,能夠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4.公共娛樂場所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風險承諾的。必須在醒目位置向社會公開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
(十)、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
1.公共娛樂場所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yǎng),并完整準確記錄的,必須落實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每年至少應由相應資質(zhì)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gòu)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并如實制作檢測維保記錄,并將結(jié)果報送消防救援機構(gòu)備案,存檔備查。
2.公共娛樂場所未定期開展檢查巡查的,應每月開展防火檢查,營業(yè)期間必須每二小時開展防火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必須安排專人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妥善處置;
3.公共娛樂場所未設置疏散指示圖的,應在各樓層的明顯位置、包房內(nèi)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等。
4.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nèi)應設置聲音或視像警報,確保在發(fā)生火災初期,將其畫面、音響消除,及時疏散。
5.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時,人員超過額定人數(shù)的,必須停止接待并疏散超員人員。場所人員按廳室使用面積0.5人/平方米計算,有固定座位的按固定座位數(shù)1.1倍計算。
(十一)、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能力不足的,必須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開展示范性檢查,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確保突發(fā)情況下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疏散在場群眾。每半年至少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留有相關記錄和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2.一般單位員工不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警、不會滅火、不會逃生的,必須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新入職員工崗前培訓,使其了解本場所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人員密集場所現(xiàn)場工作人員,在火災發(fā)生時必須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本標準所指的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nèi)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六)提供按摩服務的足療館、按摩館,汗蒸館等。
二、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檢查標準
(一)、消防車道和消防救援場地被占用
1.消防車道設有影響通行和作業(yè)障礙物的,必須清除,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確保消防車道凈寬和凈高不小于4米,消防車回車場地不被占用,并設有“嚴禁占用”等標志。
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被占用,場地與建筑物間設有妨礙消防車登高操作障礙物的,必須清理或拆除,恢復使用功能。
(二)、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1.賓館、飯店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必須拆除或者更換。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廚房的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必須為不燃材料。
2.賓館、飯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的,嚴禁在周邊安全距離內(nèi)燃放煙花爆竹并應在建筑外墻明顯部位處張貼醒目警示標識;確需動火動焊施工的,要求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必須嚴格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3.電氣線路穿越或者敷設在易燃可燃裝修裝飾材料中的,必須采取穿金屬管保護等防火措施;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周圍必須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
4.大型活動現(xiàn)場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裝飾材料的,必須拆除或者更換。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或半地下部分與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設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樓梯間且未分隔的,必須采用防火隔墻或者乙級防火門將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廚房與其他部位防火分隔設置不到位的,必須采用防火隔墻或者乙級防火門完全分隔,墻體砌筑到頂。
3.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必須及時修復或者更換符合國家產(chǎn)品質(zhì)量標準的產(chǎn)品。
4.樓梯間、前室常閉式防火門常開的,必須立即關閉并保持常閉狀態(tài);防火門閉門器、順序器損壞導致防火門不能自行關閉的,必須及時修復。
5.管道穿越墻體處的孔洞、縫隙,豎向管道井與房間、吊頂相連通的孔洞,樓層樓板的縫隙防火分隔不嚴密的,必須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四)、疏散通道不暢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閉、堵塞、占用的,必須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復暢通。
2.在門窗上設置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拆除。
3.違規(guī)搭建臨時建筑,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的,必須拆除,恢復原狀。
4、賓館、員工宿舍等有人員住宿的場所,安全出口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飯店在營業(yè)期間,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
(五)、違規(guī)使用燃油燃氣設施
1.廚房燃油設施未設置在獨立房間,沒有防止油品流散設施的,應設置防火隔墻和防火門進行防火分隔;
2.燃油、燃氣管道未定期檢查并記錄的,必須確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并記錄檢查維修情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必須立即停用,并將鋼瓶搬離。
3、廚房的煙道未定期清理的,必須保證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損壞停用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可燃氣體報警系統(tǒng)停用或者不能正常運行的,消防主機老化影響消防報警和聯(lián)動功能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報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的,必須立即整改,將控制柜設置為自動控制狀態(tài),并設明顯標志。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lián)動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聯(lián)動功能。
4.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須及時維修,恢復系統(tǒng)正常供水功能;廚房排煙罩及烹飪部位設置的自動滅火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須及時修復。
七、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
1.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nèi)公共區(qū)域的,必須及時搬離、清理。
2.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的部位與其他部位直接連通的,必須設置防火分隔設施。
3.電動自行車采取“飛線”、入室等方式違規(guī)充電的,必須及時糾正,加強教育警示。
4.電動自行車停放周圍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須及時清理,確保安全距離。
(八)、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
1.賓館、飯店未依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的,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并及時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并報消防救援機構(gòu)備案。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沒有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少于2人,不會熟練操作設施設備的,必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雙人值班,并組織參加培訓,確保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在緊急情況下能熟練操作設施設備。
3.微型消防站不符合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隊員不能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必須按照標準配備相關消防裝備器材,定期組織開展針對性訓練、實戰(zhàn)化演練,確保達到“三知四會一聯(lián)通”要求,加強區(qū)域聯(lián)防和聯(lián)勤聯(lián)動,能夠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4.賓館、飯店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風險承諾的,必須在醒目位置向社會公開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
(九)、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
1.賓館、飯店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yǎng),并完整準確記錄的,必須落實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每年(高層建筑為半年)至少應由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gòu)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并如實制作檢測維保記錄,并將結(jié)果報送消防救援機構(gòu)備案,存檔備查。
2.賓館、飯店未定期開展檢查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的,必須安排專人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妥善處置;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營業(yè)期間每日必須每二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檢查結(jié)果應存檔備查。
3.高層賓館客房內(nèi)未按要求配備應急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未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提示牌和樓層安全疏散示意圖的,必須配備的應急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醒目耐久的“請勿臥床吸煙”提示牌和樓層安全疏散示意圖。
4.用電線路、設備未落實管理和檢查制度,未定期檢查、檢測的,必須落實日常管理和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確保用電線路和設備完好有效,與周邊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5.電氣焊工不具備崗位資格,違章動火,不落實動火施工防范措施的,必須加強動火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營業(yè)區(qū)域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禁止在營業(yè)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6.賓館飯店存在火災隱患的,必須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必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十)、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
1.重點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能力不足的,必須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開展示范性檢查,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確保突發(fā)情況下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疏散在場群眾。每半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開展一次演練,留有相關記錄和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2.一般單位員工不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警、不會滅火、不會逃生的,必須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新入職員工崗前培訓,使其了解本場所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人員密集場所現(xiàn)場工作人員,在火災發(fā)生時必須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三、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檢查標準
(一)、消防車道和消防救援場地被占用
1.消防車道設有影響通行和作業(yè)障礙物的,必須清除,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確保消防車道凈寬和凈高不小于4米,消防車回車場地不被占用,并設有“嚴禁占用”等標志。
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被占用,場地與建筑物間設有妨礙消防車登高操作障礙物的,必須清理或拆除,恢復使用功能。
(二)、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1.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必須拆除或者更換為不燃或者難燃材料。樓梯間及前室的頂棚、墻面、地面的裝修材料應為不燃材料。
2.現(xiàn)有商場、市場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的,嚴禁在周邊安全距離內(nèi)燃放煙花爆竹并應在建筑外墻明顯部位處張貼醒目警示標識;確需動火動焊施工的,要求工作人員應
上一頁:使用消防自動巡檢柜的意義